路得记4:5

中文和合本(简体)

5 波 阿 斯 说 : 你 从 拿 俄 米 手 中 买 这 地 的 时 候 , 也 当 娶 ( 原 文 是 买 ;10 节 同 ) 死 人 的 妻 摩 押 女 子 路 得 , 使 死 人 在 产 业 上 存 留 他 的 名 。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5 波阿斯說:「那麼,你從拿俄米手中買地的那天,也要娶已死之人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好讓死者繼續在產業上留名。」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5 波阿斯说:“那么,你从拿俄米手中买地的那天,也要娶已死之人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好让死者继续在产业上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