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24:28

中文和合本(简体)

28 不 可 无 故 作 见 证 陷 害 邻 舍 , 也 不 可 用 嘴 欺 骗 人 。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28 別無故作證害鄰舍, 也不可撒謊欺騙人。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28 别无故作证害邻舍, 也不可撒谎欺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