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记6:20

中文和合本(简体)

20 祭 司 要 拿 这 些 作 为 摇 祭 , 在 耶 和 华 面 前 摇 一 摇 ; 这 与 所 摇 的 胸 、 所 举 的 腿 同 为 圣 物 , 归 给 祭 司 。 然 後 拿 细 耳 人 可 以 喝 酒 。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20 然後,祭司要把這些祭物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些祭物與作搖祭的胸肉和作舉祭的腿肉一樣,都是歸給祭司的聖物。此後,拿細耳人便可以喝酒。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20 然后,祭司要把这些祭物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些祭物与作摇祭的胸肉和作举祭的腿肉一样,都是归给祭司的圣物。此后,拿细耳人便可以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