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记5:7

中文和合本(简体)

7 他 要 承 认 所 犯 的 罪 , 将 所 亏 负 人 的 , 如 数 赔 还 , 另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 也 归 与 所 亏 负 的 人 。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7 那人必須認罪,賠償損失,並且必須加賠五分之一。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7 那人必须认罪,赔偿损失,并且必须加赔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