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要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 2 「你們去跟你們的母親理論吧! 因為她不再是我的妻子, 我也不再是她的丈夫。 叫她別再出賣色相, 別再露出乳間的淫態。 3 不然,我要剝光她的衣服, 使她像初生之時一樣赤身露體; 我要使她像沙漠,如旱地, 乾渴而死。 4 我也不憐憫她的兒女, 因為他們都是娼妓所生的兒女。 5 他們的母親淫亂放蕩,厚顏無恥, 她說,『我要跟隨我的情人, 他們給我食物和水、羊毛和麻布、油和酒。』 6 因此,我要用荊棘圍堵她, 築牆阻斷她的去路。 7 她要追隨情人,卻追不上; 尋找情人,卻找不到。 於是,她說,『我倒不如回到丈夫身邊, 我從前的光景比現在還好。』 8 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新酒和油, 又賜給她大量金銀—— 她卻用這些供奉巴力。 9 因此,到了收割和釀酒的季節, 我要收走我的五穀和新酒, 奪回我給她遮體的羊毛和麻布。 10 我要當著她情人的面剝光她的衣服, 顯出她的淫態, 無人能從我手中把她救出去。 11 我要終止她一切的歡慶, 終止她的年節、朔日、安息日及其他節期。 12 她說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是情人給她的報酬, 我要摧毀它們, 使它們變為荒林, 被野獸吞吃。 13 我要懲罰她, 因為她在節日向巴力燒香。 那時她戴耳環佩首飾, 追逐她的情人,把我忘記。 這是耶和華說的。 14 「然而,我要挽回她, 領她到曠野, 柔聲安慰她。 15 我要把葡萄園賜給她, 使災禍之谷成為希望之門。 她要在那裡快樂地歌唱, 如在妙齡時的日子, 如從埃及出來之時。」 16 耶和華說: 「那時,你要稱我為丈夫, 不再稱我為主人。 17 我要從你口中除掉巴力的名字, 再也不讓你提起。 18 那時,我要跟田間的走獸、空中的飛鳥及地上的爬蟲立約, 使牠們不再傷害你。 我要在你境內毀滅戰弓和刀劍,止息戰事, 使你安居樂業。 19 我要聘你永遠做我的妻, 以仁義、正直、慈愛、憐憫聘你。 20 我要以信實聘你為妻, 這樣你必認識耶和華。」 21 耶和華說: 「那時,我要應允, 我要應允天的祈求, 天要應允地的祈求, 22 地要應允五穀、新酒和油的祈求, 五穀、新酒和油要應允耶斯列的祈求。 23 我要把你栽種在這片土地上,歸我所有。 我要憐憫那不蒙憐憫的人, 對那不是我子民的人說,『你是我的子民。』 他們也要對我說,『你是我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