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马书 3

聖經當代譯本修訂版

1 那麼,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呢?割禮有什麼價值呢?2 其實益處非常多!首先,上帝的聖言託付給了猶太人。3 雖然有些人不相信,但那有什麼關係呢?難道上帝的信實可靠會因他們的不信而化為無有嗎?4 當然不會!縱然人人都撒謊,上帝仍然真實可靠。正如聖經上說: 「你的判語證明你是公義的; 你雖被人控告,卻終必得勝。」5 我姑且用人的觀點說:「如果我們的不義可以反襯出上帝的公義,我們該做何論?上帝向我們發怒是祂不公正嗎?」6 當然不是!若是這樣,上帝怎麼能審判這世界呢?7 你們又說:「如果我們的虛謊凸顯出上帝的真實,增加祂的榮耀,為什麼祂還要把我們當作罪人審判呢?」8 為什麼你們不乾脆說:「我們作惡吧,好成就善事」?有人毀謗我們,說我們傳這種道理。這些人受審判是罪有應得!9 那麼,我們猶太人比別人優越嗎?絕對不是!我們已經說過,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希臘人,所有的人都身陷罪中。10 正如聖經上說: 「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11 沒有人明白,沒有人尋求上帝。12 人人偏離正路,變得毫無價值。 沒有人行善,一個也沒有。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 舌頭上盡是詭詐, 嘴唇有蛇的毒液,14 滿口咒詛,言語惡毒;15 殺人流血,腳步飛快;16 所到之處,大肆毀滅;17 平安之路,他們未曾知道;18 他們眼中毫無對上帝的畏懼。」19 我們知道律法所講的都是針對律法之下的人,好叫所有的人都無話可說,使全世界都伏在上帝的審判之下。20 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而被上帝視為義人,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21 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有律法和眾先知做見證。22 人只要信耶穌基督,就可以被上帝稱為義人,沒有一個人例外。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上帝的榮耀,24 但蒙上帝的恩典,靠著基督耶穌的救贖,世人被無條件地稱為義人。25 上帝使基督耶穌成為贖罪祭,以便人藉著相信耶穌的寶血可以得到赦免。這是為了顯明上帝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過去的罪,26 好在現今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是公義的,祂也稱信耶穌的為義人。27 既然如此,我們哪裡能誇口呢?當然沒有可誇的。靠什麼方法讓人不能誇口呢?靠遵守律法嗎?不是!是靠信主的方法。28 因為我們堅信人被稱為義人是藉著信,不是靠遵行律法。29 難道上帝只是猶太人的上帝嗎?祂不也是外族人的上帝嗎?祂當然也是外族人的上帝。30 因為上帝只有一位,祂本著信稱受割禮的人為義人,也本著信稱未受割禮的人為義人。31 這麼說來,我們是藉著信心廢掉上帝的律法嗎?當然不是!我們反倒是鞏固律法。

羅马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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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 样 说 来 , 犹 太 人 有 甚 麽 长 处 ? 割 礼 有 甚 麽 益 处 呢 ?2 凡 事 大 有 好 处 : 第 一 是 神 的 圣 言 交 托 他 们 。3 即 便 有 不 信 的 , 这 有 何 妨 呢 ? 难 道 他 们 的 不 信 就 废 掉 神 的 信 麽 ?4 断 乎 不 能 ! 不 如 说 , 神 是 真 实 的 , 人 都 是 虚 谎 的 。 如 经 上 所 记 : 你 责 备 人 的 时 候 , 显 为 公 义 ; 被 人 议 论 的 时 候 , 可 以 得 胜 。5 我 且 照 着 人 的 常 话 说 , 我 们 的 不 义 若 显 出 神 的 义 来 , 我 们 可 以 怎 麽 说 呢 ? 神 降 怒 , 是 他 不 义 麽 ?6 断 乎 不 是 ! 若 是 这 样 , 神 怎 能 审 判 世 界 呢 ?7 若 神 的 真 实 , 因 我 的 虚 谎 越 发 显 出 他 的 荣 耀 , 为 甚 麽 我 还 受 审 判 , 好 像 罪 人 呢 ?8 为 甚 麽 不 说 , 我 们 可 以 作 恶 以 成 善 呢 ? 这 是 毁 谤 我 们 的 人 说 我 们 有 这 话 。 这 等 人 定 罪 是 该 当 的 。9 这 却 怎 麽 样 呢 ? 我 们 比 他 们 强 麽 ? 决 不 是 的 ! 因 我 们 已 经 证 明 , 犹 太 人 和 希 利 尼 人 都 在 罪 恶 之 下 。10 就 如 经 上 所 记 : 没 有 义 人 , 连 一 个 也 没 有 。11 没 有 明 白 的 ; 没 有 寻 求 神 的 ;12 都 是 偏 离 正 路 , 一 同 变 为 无 用 。 没 有 行 善 的 , 连 一 个 也 没 有 。13 他 们 的 喉 咙 是 敞 开 的 坟 墓 ; 他 们 用 舌 头 弄 诡 诈 , 嘴 唇 里 有 虺 蛇 的 毒 气 ,14 满 口 是 咒 骂 苦 毒 。15 杀 人 流 血 , 他 们 的 脚 飞 跑 ,16 所 经 过 的 路 便 行 残 害 暴 虐 的 事 。17 平 安 的 路 , 他 们 未 曾 知 道 ;18 他 们 眼 中 不 怕 神 。19 我 们 晓 得 律 法 上 的 话 都 是 对 律 法 以 下 之 人 说 的 , 好 塞 住 各 人 的 口 , 叫 普 世 的 人 都 伏 在 神 审 判 之 下 。20 所 以 凡 有 血 气 的 , 没 有 一 个 因 行 律 法 能 在 神 面 前 称 义 , 因 为 律 法 本 是 叫 人 知 罪 。21 但 如 今 , 神 的 义 在 律 法 以 外 已 经 显 明 出 来 , 有 律 法 和 先 知 为 证 :22 就 是 神 的 义 , 因 信 耶 稣 基 督 加 给 一 切 相 信 的 人 , 并 没 有 分 别 。23 因 为 世 人 都 犯 了 罪 , 亏 缺 了 神 的 荣 耀 ;24 如 今 却 蒙 神 的 恩 典 , 因 基 督 耶 稣 的 救 赎 , 就 白 白 的 称 义 。25 神 设 立 耶 稣 作 挽 回 祭 , 是 凭 着 耶 稣 的 血 , 藉 着 人 的 信 , 要 显 明 神 的 义 ; 因 为 他 用 忍 耐 的 心 宽 容 人 先 时 所 犯 的 罪 ,26 好 在 今 时 显 明 他 的 义 , 使 人 知 道 他 自 己 为 义 , 也 称 信 耶 稣 的 人 为 义 。27 既 是 这 样 , 那 里 能 夸 口 呢 ? 没 有 可 夸 的 了 。 用 何 法 没 有 的 呢 ? 是 用 立 功 之 法 麽 ? 不 是 , 乃 用 信 主 之 法 。28 所 以 ( 有 古 卷 : 因 为 ) 我 们 看 定 了 : 人 称 义 是 因 着 信 , 不 在 乎 遵 行 律 法 。29 难 道 神 只 作 犹 太 人 的 神 麽 ? 不 也 是 作 外 邦 人 的 神 麽 ? 是 的 , 也 作 外 邦 人 的 神 。30 神 既 是 一 位 , 他 就 要 因 信 称 那 受 割 礼 的 为 义 , 也 要 因 信 称 那 未 受 割 礼 的 为 义 。31 这 样 , 我 们 因 信 废 了 律 法 麽 ? 断 乎 不 是 ! 更 是 坚 固 律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