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時候,以色列沒有王。有一個利未人住在以法蓮山區的偏遠地帶,他娶了猶大 伯利恆的一個女子為妾。 2 那女子不忠,離開丈夫回到猶大 伯利恆的父親家,住了四個月。 3 後來,她丈夫帶著一個僕人和兩頭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去。那女子帶他去見自己的父親。她父親看見女婿來了,便熱情地接待他, 4 留他在家裡小住。他便在那裡住了三天,一起吃住。 5 第四天,他清早起來準備回家,岳父對他說:「吃點東西補充體力後再走吧。」 6 於是,二人坐下來一起吃喝。岳父對他說:「再住一夜,高興高興吧。」 7 他不肯答應,起來要走,但岳父一再挽留,他就又住了一夜。 8 第五天清早起來,他準備回家,岳父對他說:「吃點東西,太陽偏西再走吧。」於是,二人一同吃飯。 9 他帶著妾和僕人起來要走的時候,岳父對他說:「看啊,太陽偏西了,天色已晚,再住一夜高興高興,明天一早再走吧。」 10 可是,他不願意再留一夜,就備好兩頭驢,帶著他的妾走了,來到耶布斯附近。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 11 他們臨近耶布斯時,天快黑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就在耶布斯人的城裡住宿吧。」 12 主人說:「我們不可在沒有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邑住宿,不如趕到基比亞。」 13 他又說:「我們前往基比亞或拉瑪住宿吧。」 14 於是,他們繼續前行,到便雅憫境內的基比亞時,天已經黑了。 15 他們決定在那裡過夜。因為沒有人接待他們,他們只好在城中的廣場露宿。 16 那時,有一個老人從田間工作回來,經過那裡。他本來是以法蓮山區的人,現在住在便雅憫境內的基比亞。 17 他看見有人在城中的廣場露宿,就問:「你們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 18 利未人回答說:「我們從猶大的伯利恆來,正要回家去。我住在以法蓮山區的偏遠地帶。我現在要去耶和華的殿。這裡沒有人接待我。 19 其實我有糧草餵驢,我和我的妾及僕人也有餅和酒,什麼也不缺。」 20 那老人說:「到我家來吧,我會供應你們的需要,千萬不可在街頭露宿。」 21 於是,那老人帶他們回家,餵他們的驢。他們洗完腳後,便一起吃喝。 22 他們正歡快的時候,城裡的一群無賴前來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老人說:「把你家裡的客人交出來,我們要跟他性交。」 23 老人出去對他們說:「弟兄們啊,不要做這種惡事!這人是我的客人,不要幹這種卑鄙的事! 24 我有個女兒,仍是處女,還有這人的妾,我把她們交出來,任你們玩弄,只是不要對這人幹這種卑鄙的事。」 25 他們卻不肯聽。利未人就把自己的妾推出去交給他們。他們強暴她,終夜凌辱她,直到天快亮才放她走。 26 她回到丈夫住宿的房子門前,就仆倒在地。 27 早晨,她丈夫起來打開房門要上路,發現她倒臥在門前,雙手搭在門檻上, 28 就對她說:「起來,我們走吧!」她卻沒有反應。於是,他就把她的屍體放在驢背上啟程回家。 29 回到家裡,他用刀把屍體切成十二塊,派人送往以色列全境。 30 看見的人都說:「自從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以來,這種事從未發生過,也從未見過。我們必須商量一下,看看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