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九年十月十日,耶和華對我說: 2 「人子啊,今天是巴比倫王圍攻耶路撒冷的日子,你要記下這日子。 3 你要向叛逆的以色列人說比喻,告訴他們,主耶和華這樣說, 『把鍋放在火上, 裡面倒進水, 4 把羊腿、羊肩等上好的肉塊放進鍋裡, 讓鍋裡盛滿精選的骨頭。 5 要從羊群中選一頭上好的羊, 把柴堆在鍋下, 燒開鍋煮裡面的骨頭。』」 6 主耶和華說:「這像鏽鍋一樣充滿血腥的城有禍了!要把肉從這鏽跡斑斑的鍋中一塊塊地取出來。 7 這城沾滿血腥,任憑受害者的血流在光禿禿的磐石上,而不是流在地上用土掩蓋。 8 我任憑這城把受害者的血灑在磐石上,不加掩蓋,好激起我的烈怒,使她受報應。 9 所以主耶和華說,『血腥的城啊,你有禍了!我要預備大堆木柴, 10 添在火上,燃起旺火,把肉煮爛,加入香料,燒焦骨頭。 11 然後,把倒空的鍋放在炭火上燒熱,把銅燒紅,好熔化它的雜質,除淨鏽垢, 12 卻徒勞無功,因為鏽垢太厚,就是用火也不能清除。 13 耶路撒冷啊,淫蕩使你污穢不堪,我要潔淨你,你卻不願被潔淨。所以,除非我向你傾盡一切憤怒,否則你的污穢將不能清除。 14 我耶和華言出必行,決不寬容,也不留情,我必照你的所作所為來審判你。』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5 耶和華對我說: 16 「人子啊,我要突然奪去你心愛的人,你不可悲傷,也不可流淚哭泣。 17 你要默然哀歎,不可為死人辦喪事,仍要纏著頭巾,穿著鞋,不可蒙著臉,也不可吃喪家吃的飯。」 18 早晨我把這事告訴百姓,晚上我的妻子便死了。次日早晨,我便遵照耶和華的吩咐行。 19 百姓問我:「你可以告訴我們,你這樣做跟我們有什麼關係嗎?」 20 我告訴他們:「耶和華對我說, 21 『你告訴以色列人,我要使我的聖所,就是你們引以為傲、眼中所愛、心裡所慕的受到褻瀆。你們留下的兒女必死於刀下。 22 那時,你們將像我的僕人一樣不蒙臉,不吃喪家吃的飯。 23 你們仍將裹著頭巾,穿著鞋,不哭泣,也不悲傷。你們必因自己的罪惡而默然歎息,逐漸滅亡。 24 以西結做的事都是你們的預兆,你們也將做他做的。當這事發生時,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了。』 25 「人子啊,有一天我要奪去他們所喜悅、所誇耀、眼中所愛、心裡所慕的堡壘,也要奪去他們的兒女。 26 那日,倖存的人必來告訴你這個消息。 27 那時,你必開口向那人說話,不再沉默。你必成為他們的預兆,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