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sekiel 48 |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中文和合本(简体)

Hesekiel 48 |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分地

1 “以下是各支派分得的土地: “但的地业在北部——从希特伦经哈马口到大马士革边界的哈撒·以难,北面靠近哈马,横跨东西。 2 亚设的地业从东到西与北面的但的地业接壤。 3 拿弗他利的地业从东到西与亚设的地业接壤。 4 玛拿西的地业从东到西与拿弗他利的地业接壤。 5 以法莲的地业从东到西与玛拿西的地业接壤。 6 吕便的地业从东到西与以法莲的地业接壤。 7 犹大的地业从东到西与吕便的地业接壤。 8 “犹大边界以南将是你们划分出来的那块地,宽十二点五公里,由东至西的长度与其他各支派的地相同,圣殿在那块地的中央。 9 你们献给耶和华的圣地长十二点五公里、宽五公里, 10 南北面各长十二点五公里,东西面各宽五公里。圣殿在这块地的中央。 11 这块地要归给撒督的子孙——忠心事奉我的圣洁祭司。当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走入歧途时,他们没有与之同流合污。 12 这块地要归给他们。这是至圣之地,与利未人所得的地业相邻。 13 利未人的地长十二点五公里,宽五公里,与祭司的地相同。 14 他们不可把这块地出卖或交换,不可归给他人,因为它是以色列最好的地,是归给耶和华的圣地。 15 “剩下的十二点五公里长、二点五公里宽的地方是公用的,用来建城邑、房屋和草场,城要建在地的中央。 16 城是正方形的,东、西、南、北各长二点二五公里。 17 城四周要有草场,东西南北各长一百二十五米, 18 与圣地相邻,城外东西两侧剩下的地各长五公里,地里的出产用来供应城内的工人。 19 所有在这城里做工的以色列各支派的人都要耕种这片土地。 20 你们所献的这块圣地和城区是方形的,四面各长十二点五公里。 21 “圣地和城区东西两边的余地要归君王。两边的余地从圣地十二点五公里宽的东西边界开始,沿各支派所分的地,分别向东向西延伸到以色列的东界和西界。圣地和圣殿在地的中央。 22 利未人的产业和城区在君王土地的中央,君王的土地在犹大和便雅悯支派之间。 23 “以下是其他各支派所分的地业: “便雅悯的地业从东跨到西。 24 西缅的地业从东到西与便雅悯的地业接壤。 25 以萨迦的地业从东到西与西缅的地业接壤。 26 西布伦的地业从东到西与以萨迦的地业接壤。 27 迦得的地业从东到西与西布伦的地业接壤。 28 迦得的南界是从他玛经米利巴·加低斯泉和埃及小河,一直到地中海。 29 这就是你们要抽签分给以色列各支派的土地,作为他们的产业。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30 “城北面的墙是二点五公里长。以下是城的各个出口。 31 城门都按以色列的各支派命名。城北面的三道门分别是吕便门、犹大门和利未门。 32 东面的墙是二点五公里长,有三道门,分别是约瑟门、便雅悯门和但门。 33 南面的墙是二点五公里长,有三道门,分别是西缅门、以萨迦门和西布伦门。 34 西面的墙是二点五公里长,有三道门,分别是迦得门、亚设门和拿弗他利门。 35 城的四周共长十公里,从那时起,这城必叫‘耶和华的居所’。”

Chinese Contemporary Bible TM (Simplified Script)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TM) Copyright © 1979, 2005, 2007, 2011 by Biblica, Inc. Used with permis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worldwide. “Biblica”, “International Bible Society” and the Biblica Logo are trademarks registered in the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by Biblica, Inc. Used with permission.

中文和合本(简体)
1 众 支 派 按 名 所 得 之 地 记 在 下 面 : 从 北 头 , 由 希 特 伦 往 哈 马 口 , 到 大 马 色 地 界 上 的 哈 萨 以 难 。 北 边 靠 着 哈 马 地 ( 各 支 派 的 地 都 有 东 西 的 边 界 ) , 是 但 的 一 分 。 2 挨 着 但 的 地 界 , 从 东 到 西 , 是 亚 设 的 一 分 。 3 挨 着 亚 设 的 地 界 , 从 东 到 西 , 是 拿 弗 他 利 的 一 分 。 4 挨 着 拿 弗 他 利 的 地 界 , 从 东 到 西 , 是 玛 拿 西 的 一 分 。 5 挨 着 玛 拿 西 的 地 界 , 从 东 到 西 , 是 以 法 莲 的 一 分 。 6 挨 着 以 法 莲 的 地 界 , 从 东 到 西 , 是 流 便 的 一 分 。 7 挨 着 流 便 的 地 界 , 从 东 到 西 , 是 犹 大 的 一 分 。 8 挨 着 犹 大 的 地 界 , 从 东 到 西 , 必 有 你 们 所 当 献 的 供 地 , 宽 二 万 五 千 肘 。 从 东 界 到 西 界 , 长 短 与 各 分 之 地 相 同 , 圣 地 当 在 其 中 。 9 你 们 献 与 耶 和 华 的 供 地 要 长 二 万 五 千 肘 , 宽 一 万 肘 。 10 这 圣 供 地 要 归 与 祭 司 , 北 长 二 万 五 千 肘 , 西 宽 一 万 肘 , 东 宽 一 万 肘 , 南 长 二 万 五 千 肘 。 耶 和 华 的 圣 地 当 在 其 中 。 11 这 地 要 归 与 撒 督 的 子 孙 中 成 为 圣 的 祭 司 , 就 是 那 守 我 所 吩 咐 的 。 当 以 色 列 人 走 迷 的 时 候 , 他 们 不 像 那 些 利 未 人 走 迷 了 。 12 这 要 归 与 他 们 为 供 地 , 是 全 地 中 至 圣 的 。 供 地 挨 着 利 未 人 的 地 界 。 13 利 未 人 所 得 的 地 要 长 二 万 五 千 肘 , 宽 一 万 肘 , 与 祭 司 的 地 界 相 等 , 都 长 二 万 五 千 肘 , 宽 一 万 肘 。 14 这 地 不 可 卖 , 不 可 换 , 初 熟 之 物 也 不 可 归 与 别 人 , 因 为 是 归 耶 和 华 为 圣 的 。 15 这 二 万 五 千 肘 前 面 所 剩 下 五 千 肘 宽 之 地 要 作 俗 用 , 作 为 造 城 盖 房 郊 野 之 地 。 城 要 在 当 中 。 16 城 的 尺 寸 乃 是 如 此 : 北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 南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 东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 西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 17 城 必 有 郊 野 , 向 北 二 百 五 十 肘 , 向 南 二 百 五 十 肘 , 向 东 二 百 五 十 肘 , 向 西 二 百 五 十 肘 。 18 靠 着 圣 供 地 的 馀 地 , 东 长 一 万 肘 , 西 长 一 万 肘 , 要 与 圣 供 地 相 等 ; 其 中 的 土 产 要 作 城 内 工 人 的 食 物 。 19 所 有 以 色 列 支 派 中 , 在 城 内 做 工 的 , 都 要 耕 种 这 地 。 20 你 们 所 献 的 圣 供 地 连 归 城 之 地 , 是 四 方 的 : 长 二 万 五 千 肘 , 宽 二 万 五 千 肘 。 21 圣 供 地 连 归 城 之 地 , 两 边 的 馀 地 要 归 与 王 。 供 地 东 边 , 南 北 二 万 五 千 肘 , 东 至 东 界 , 西 边 南 北 二 万 五 千 肘 , 西 至 西 界 , 与 各 分 之 地 相 同 , 都 要 归 王 。 圣 供 地 和 殿 的 圣 地 要 在 其 中 , 22 并 且 利 未 人 之 地 , 与 归 城 之 地 的 东 西 两 边 延 长 之 地 ( 这 两 地 在 王 地 中 间 ) , 就 是 在 犹 大 和 便 雅 悯 两 界 中 间 , 要 归 与 王 。 23 论 到 其 馀 的 支 派 , 从 东 到 西 , 是 便 雅 悯 的 一 分 。 24 挨 着 便 雅 悯 的 地 界 , 从 东 到 西 , 是 西 缅 的 一 分 。 25 挨 着 西 缅 的 地 界 , 从 东 到 西 , 是 以 萨 迦 的 一 分 。 26 挨 着 以 萨 迦 的 地 界 , 从 东 到 西 , 是 西 布 伦 的 一 分 。 27 挨 着 西 布 伦 的 地 界 , 从 东 到 西 , 是 迦 得 的 一 分 。 28 迦 得 地 的 南 界 是 从 他 玛 到 米 利 巴 加 低 斯 的 水 , 延 到 埃 及 小 河 , 直 到 大 海 。 29 这 就 是 你 们 要 拈 阄 分 给 以 色 列 支 派 为 业 之 地 , 乃 是 他 们 各 支 派 所 得 之 分 。 这 是 主 耶 和 华 说 的 。 30 城 的 北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 出 城 之 处 如 下 ; 31 城 的 各 门 要 按 以 色 列 支 派 的 名 字 。 北 面 有 三 门 , 一 为 流 便 门 , 一 为 犹 大 门 , 一 为 利 未 门 ; 32 东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 有 三 门 , 一 为 约 瑟 门 , 一 为 便 雅 悯 门 , 一 为 但 门 ; 33 南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 有 三 门 , 一 为 西 缅 门 , 一 为 以 萨 迦 门 , 一 为 西 布 伦 门 ; 34 西 面 四 千 五 百 肘 , 有 三 门 , 一 为 迦 得 门 , 一 为 亚 设 门 , 一 为 拿 弗 他 利 门 。 35 城 四 围 共 一 万 八 千 肘 。 从 此 以 後 , 这 城 的 名 字 必 称 为 耶 和 华 的 所 在 。